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追减家电下乡 汽摩下乡补贴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财政局:
经对全省家电下乡、汽摩下乡资金进行清算,截至2013年7月,累计应下达你市(州、省直管县市)家电下乡、汽摩下乡补贴资金 万元,已下达 万元,超拨预算指标 万元,现予以一次性扣回。此项资金相应追减2013年政府支出功能科目第216类02款99项“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经济科目第303类“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被调减指标资金已全部拨付至各市县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特设专户,市县财政应将调减资金从专户转入国库,并相应作“借:国库存款、贷:其他财政存款”的账务处理,视同资金调度参与年终结算。
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部门前期上报的家电下乡、汽摩下乡补贴资金数据中,因“已发放但未录入系统、已发放已录入系统但未点击审核、已发放但清算平台统计有误”等原因造成系统数据与实际发放不一致需调增的,待中央审核确认、资金到位后再按清算程序拨付。
湖南省财政厅
2013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