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2013年度出口退税以奖代补)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4年09月30日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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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我省开放型经济发展,进一步鼓励扩大出口,根据《湖南省出口退税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外〔2012〕36号),经审核研究,现下达你市(县)2013年度出口退税以奖代补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此项资金列入2014年政府支出功能科目第216类06款99项“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经济科目第302类“商品和服务支出”)。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2013年度出口退税以奖代补)安排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