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安排2012年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免学杂费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3年01月04日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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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教育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以2010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为依据,现提前告知你市2012年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免学杂费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 万元,该项指标列2012年有关科目,其中,收入列110类“转移性收入”、02款“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1项“教育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2普通教育”。待201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你市按照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确保市区两级应分担的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保证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的正常运转。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