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3年城市义务教育免学杂费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3年12月27日 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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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现以2012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为依据,在统筹考虑年初提前告知资金的基础上,追加下达你市(州)2013年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免学杂费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 万元,该项指标收入列110类“转移性收入”、02款“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1项“教育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2普通教育”下相关项。
请你市(州)按照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确保市区两级应分担的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保证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的正常运转。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201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