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6年湖南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专项经费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6年09月15日 18:53 【字体:

湘财教指〔2016141

 

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2016年湖南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专项经费   万元(具体见附件),相应列入2016年度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050205-高等教育”,经济科目“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要严格按照《湖南省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1525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格支出标准和范围,加快项目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避免资金闲置。

二、高校要在收到专项资金指标文20个工作日内,根据“2011协同创新中心”项目建设规划等情况,统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和自有资金,集中财力,突出重点,在规定的使用范围内进一步细化预算,并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报备(一式三份统一报送省教育厅)。联系人:王荣,联系电话:0731-84739947

 

附件:12016年湖南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专项经费安排总表(分发)

22016年湖南省高校“2011协同创新中心”专项经费安排明细表(分发)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2016913

 



湘财教指〔2016〕141号附件—16年协同创新计划.xls

关于下达2016年湖南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专项经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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