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2年春季学期省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央和省级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3年01月04日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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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安排2012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11〕453号)和省教育厅审核确认的2012年春季学期省属普通高中享受国家助学金人数,现下达你单位2012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央和省级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请列入2012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050204高中教育”,支出经济科目“30308助学金”。
各单位要督促所属普通高中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教〔2011〕3号)要求,将国家助学金及时足额发放给受助学生。要指导学校加强学籍信息管理,及时、准确录入和更新学生信息,保证学生资助相关信息的准确性,严禁虚报或重报学生人数骗取国家助学金。
二〇一二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