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2年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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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2年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的通知》(财教〔2012〕131号)和《湖南省实施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检查暂行办法》(湘科农字〔2006〕157号)的要求,经中期评估,现将2012年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余下30%专项资金 万元下拨给你们(具体项目和金额见附件),用于继续实施该项目计划。
此项经费相应列2013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069999”(经济分类科目“商品和服务支出302”)。接此通知后,请迅速将资金落实到项目单位,并严格按照《财政部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5〕140号)和《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绩效考评实施细则>的通知》(国科发农〔2009〕591号)要求,落实地方财政相关资金投入,结合地方财力,统筹安排,专款专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湖南省财政厅
2013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