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4年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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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现将2014年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专项资金下达给你市(州、省直管县市、单位),具体项目、金额见附件,相应列201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科技条件专项2060503”(经济分类科目“商品和服务支出302”)。
接此通知后,请迅速将资金落实到相关单位,并按照《湖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湘科计条字〔2010〕136号)和《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湘科计条字〔2010〕137号)要求,及时签订有关协议,强化工作措施,确保项目任务及时实施。对于按规定应纳入政府采购的设备等必须实行政府采购,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继续坚持“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管理运行机制,促进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良好发展。省科技条件服务平台专项管理办公室将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绩效情况进行考评。
附件:2014年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专项资金安排表(分市州、省直管县市、单位发)
湖南省财政厅
2014年3月25日
附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工程中心(湘财教指【2014】10号).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