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特岗教师省级计划2013年度第二批工资补助专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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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工作,根据你市(省直管县市)2011-2012年招聘的特岗教师在岗人数及2013年招聘特岗教师人数,现下达你市(省直管县市)特岗教师省级补助 万元,专项用于发放特岗教师截至2014年6月(含2014年6月)的工资,请列入2013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0502普通教育”,经济科目“301工资福利支出”。
此次下达经费的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4万元,不足部分由当地财政解决。
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33号)要求,落实特岗教师绩效工资政策,及时核拨经费,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正常发放。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2013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