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拨付2011年第二批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1年11月29日 11:08 【字体:

  财政局、房地产(住房保障)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09]295号),财政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10]46号),《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11年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的通知》(财综[2011]39号)的有关规定,以及各市(州、县)财政困难程度、你市(州、县)2011年度新增棚户区改造拆迁户数等因素,经研究,现下达你市(州、县)2011年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dasas万元,专项用于补助政府主导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包括拆迁、安置、建设以及相关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开支。此款项列2011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 “棚户区改造” (2210103)科目,列支出经济科目”商品和服务支出”(302)。

  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资金下达后,请及时拨付有关部门,并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按时按质完成上报任务,不得截留、挤占、挪作他用,也不得用于平衡本级预算,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跟踪问效。

  附件:湖南省2011年第二批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安排表(总表不发市州县)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拨付2011年第二批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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