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拨付2013年第二批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3年07月16日 18:07 【字体:

  财政局、房地产(住房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12〕60号)和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13年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的通知》(财综〔2013〕55号)等规定,经研究,现下达你市(州、省直管县市)2013年第二批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

  万元,专项用于补助政府主导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包括征收(收购)、安置、建设以及相关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开支等。此款项列市州、县市区支出,填列2013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21类“住房保障支出”01款“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03项“棚户区改造”,经济科目“其他资本性支出”(310)。

  此项资金通过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有限公司拨付到你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财政专户。资金下达后,请及时拨付有关部门和项目单位,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截留、挤占、挪作他用,也不得用于平衡本级预算,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跟踪问效。

  附件:2013年第二批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分配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7月10日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拨付2013年第二批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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