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1年老党员生活补贴补助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1年08月04日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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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县)财政局: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向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通知》(组通字[2011]38号)规定,现一次性拨付你市(州、县)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以下简称老党员)一次性生活补助资金 万元。请按组通字[2011]38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补助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并会同组织、民政部门及时将补助资金发放到老党员手中。请将此项资金列入2011年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第2080899项“其他优抚支出”( 经济分类科目第303类“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附件:2011年老党员生活补贴补助资金分配表(总表不发市州、省直管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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