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12年民政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
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现安排你市(州、县、区)民政专项补助资金2012年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 万元,其中,抚恤补助资金 万元、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补助提标补助资金 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 万元、农村五保供养补助资金 万元,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资金为2012年省级财政负担的抚恤、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补助提标、农村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补助资金。
二、上述指标,收入请列入201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1100222项“社会保障和就业转移支付收入”。抚恤资金支出请列入201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08款“抚恤”下相应的项,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补助提标支出请列入第2081899项“其他农村社会救济支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支出请列入第2081701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五保户供养支出请列入第2081801项“农村五保供养”。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请列入第303类“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待201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三、请按照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
附件:2012年民政专项补助资金预拨分配表(总表不发市州、县市区)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