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下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2年03月14日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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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县(市)财政局、民政局: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1〕110号)精神,现预拨你市(州)、县(市)2011年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资金 万元。请将此项资金列入2012年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第2080899项“其他优抚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第303类“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在拨付2012年补助资金时,将根据民政部核定人数据实结算。
各市(州)、县(市)财政部门要与民政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做好发放对象的基础审核工作,及时将资金发放给符合条件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附件: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资金分配表(总表不发市州、省直管县市)
二○一二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