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12年优抚事业单位补助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3年03月18日 16:36 【字体:

财政局、民政局: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加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工作的通知》(民发201132号)有关规定,并结合地方开展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工作实际,现补助你市(州、省直管县市)2012年优抚事业单位补助资金   万元,专项用于散葬烈士墓迁移、整合、修缮以及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作。

请结合地方财力,统筹安排、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并将此项资金列入201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0804项“优抚事业单位”科目,经济分类请列入第302类“商品和服务支出”。

 

   附件2012年优抚事业单位补助资金分配表

 

 

 

                              二○一二年八月二日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12年优抚事业单位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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