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拨付2011年第四批中央补助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1年11月29日 15:04 【字体:

  财政局、房地产(住房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七部委《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的《中央补助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10〕50号)以及《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追加2011年中央补助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的通知》(财综〔2011〕64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下达你市(州、县、区)2011年第四批中央补助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dasas万元,专项用于补助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含新建、改建、收购、在市场长期租赁住房等方式筹集房源)及相关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支出。此款项列2011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 “公共租赁住房支出” (2210106)科目,列支出经济科目”其他资本性支出”(310)。

  2011年中央补助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资金下达后,请及时拨付有关部门,并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截留、挤占、挪作他用,也不得用于平衡本级预算,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跟踪问效。

  附件:2011年第四批中央补助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安排表(总表不发市、州、县、区)

  二○一一年九月六日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拨付2011年第四批中央补助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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