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13年技工院校省级精品专业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湖南省技工院校省级精品专业建设项目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195号)精神和评审(验收)结果,经研究,现下达你市(县、单位)精品专业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万元(每个项目30万元)。其中:2012年确定的省级精品专业建设项目第二批补助资金 万元,2013年确定的省级精品专业建设项目第一批补助资金 万元(具体项目和金额见附件)。同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安排。省财政按每个项目90万元的补助标准,对评为省级精品专业建设项目予以补助,分三年安排到位。
二、科目编列。此项资金支出请列入2013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经济科目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其他要求。各市县财政部门要在收到此文后30日内,将资金下拨到项目实施单位,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技工院校省级精品专业建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专业教学资源建设、课程体系开发和专业带头人培训提升等项目支出,项目建设期限为三年,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湘人社函〔2012〕195号文件要求,加强资金管理,认真组织项目实施。立项一年后,省厅将组织中期验收,合格后可继续享受后续建设资金,不合格者将取消项目资格。
附件:2013年技工院校省级精品专业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分配表(总表不发市县、单位)upload/news/201312/20131230101735794103.xls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10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