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4年扶持公共就业服务专项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4年10月31日 11:17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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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支持你市(州、县、单位)开展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相关工作,经研究,现下达你市(州、县、单位)2014年扶持公共就业服务专项资金 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市县的补助资金,按照当地常住人口数、劳动力资源采集数两个因素进行综合测算。其中,常住人口数权重70%,劳动力资源采集数权重30%。

  二、科目编列。本次下达的资金支出请列入2014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080701“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经济科目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其他要求。本次下达的资金是就业专项资金的一部分,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做好会计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不得与其他就业专项资金相互调剂使用。各级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将省和本级财政配套的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资金下拨到有关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2014年扶持公共就业服务专项资金分配表(市县分发)

       2、2014年扶持公共就业服务专项资金分配表(省直分发)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10月23日


关于下达2014年扶持公共就业服务专项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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