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2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供养补助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2年12月28日 16:32 【字体:

财政局:

为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供养工作,经研究,决定下达你市(州、县、区)201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  万元(已扣除预拨资金)、农村五保供养补助资金  万元(已扣除预拨资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拨付的补助资金,收入请列入201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1100222项“社会保障和就业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请列入第2081701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农村五保供养补助资金请列入第2081801项“农村五保供养”,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请列入第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各级财政、民政部门要统筹地方资金安排情况,尽快制定本地区资金分配方案,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同时,要加强基础管理工作,加大资金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附件:2012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供养补助资金分配表 

    

 

 

 

 

                        二○一二年九月三日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2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供养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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