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2年企业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3年03月05日 14:49 【字体:

财政局:

为保障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根据《湖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办法》,经研究,决定下达你市(州、县、区)企业养老保险补助资金     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下达的资金收入列201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22“社会保障和就业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列2080301“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经济科目列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本次补助资金直接分配、调度到市州级和省直管县市。对于非省直管县,各市州财政部门应主动与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衔接,参照《湖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办法》,根据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工作成效和财力状况等,尽快合理分配和调拨资金。

3、各级财政部门要尽快将补助资金拨入本级企业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企业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附件:2012年企业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分配表 

 

 

 

                        二○一二年十月十六日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2年企业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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