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4年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分离在湘教育机构养老保险一般性转移支付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4年12月11日 08:21 【字体:

  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铁道部在湘教育机构离退休老师移交地方政府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政函〔2005〕170号)精神,经研究,现安排你市(州、县、区)2014年广州铁路(集团)公司移交地方管理在湘教育机构离退休教师基本养老保险一般性转移支付 万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科目编列。该项指标列入2014年政府收支分类收入科目1100222“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

  二、资金调度。本次安排的资金已直接分配到市州和相关县市区,各地不需再分配。资金调度由省直接调度到市州和省直管县市。对于非省直管县,各市州财政部门应尽快调拨资金。

  三、工作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应尽快将补助资金拨入同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附件:2014年广铁分离在湘教育机构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分配表(总表不发市县)

  湖南省财政厅

  2014年4月9日

  附件:2014年广铁分离在湘教育机构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分配表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4年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分离在湘教育机构养老保险一般性转移支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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