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下达省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4年09月30日 17:42 【字体:

  财政局、民政局:

  经研究,现拨付你市(州、县)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将此次下拨资金与地方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统筹使用,主要用于解决灾区群众紧急转移安置、临时生活困难、倒房恢复重建等问题。

  二、财政、民政部门要加强合作,共同管好、用好救灾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对救灾款物的发放要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个人的补助资金要实行社会化发放);要保障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

  三、请将此款列入2014年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第2081502项“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经济分类科目列第303类“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并严格按照救灾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下拨资金,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附件:2014年省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分配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民政厅

                                      2014年7月18日


(2014年)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下达省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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