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14年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4年12月12日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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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民政局:
经研究,现拨付你市(州、县)2014年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 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拨资金与地方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统筹使用,主要用于解决灾区群众后期救助和倒房恢复重建等问题。
二、财政、民政部门要加强合作,共同管好、用好救灾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对救灾款物的发放要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要保障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
三、请将此款列入2014年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第2081501项“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经济分类科目第303类“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并严格按照救灾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社会化发放的有关要求,及时下拨资金,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附件:2014年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分配表(总表不发市州、省直管县市)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民政厅
201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