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3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指标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3年12月31日 16:27
【字体: 大 中 小】
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3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财农〔2012〕374号),现将2013年度中央财政提前通知的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指标下达你市(县),具体内容见附件,请相应列入201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待2013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执行《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12〕26号),积极做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与项目的衔接工作,加强资金监管。
二○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