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1年中央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1年11月23日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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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财政局,相关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拨付2011年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的通知》(财农〔2011〕112号)精神,现下达你市(州、省直管县市)中央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具体项目、金额见附件),相应列入2011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124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请严格按照《中央财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做到以下几点:(1)尽快将资金拨付到位,督促加快项目实施进度;(2)严格实行财政报账制管理;(3)会同主管部门核实监督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并登记备案,督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对全体成员公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4)会同主管部门对项目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考评,并于2011年12月前联合上报考评报告和总结报告。
附件:湖南省2011年中央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分配表
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