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1年中央财政农业技术推广项目资金的通知
各市州、相关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省农业厅、省畜牧水产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拨付2011年农业技术推广经费的通知》(财农〔2011〕339号)精神,现下达你单位(市州、省直管县市)中央财政农业技术推广资金,具体项目、金额见附件。请列入2011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106技术推广与培训”(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商品和服务支出”)。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效益,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请按照实际下达额度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1年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财农〔2011〕62号)中关于资金使用范围及比例的要求,认真修改实施方案,相应调整和完善项目总投资、实施地点、财政主要支持内容与环节及预期绩效情况,重新填报《**市州/省直管县市/单位2011年申报中央财政农业技术推广资金汇总表》、《**项目2011年申报中央财政农业技术推广资金预期绩效情况表》。
二、各市州财政局组织本辖区及省直管县市、省直农口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单位调整内容并复核汇总后,于
三、尽快将资金拨付到位,加快项目执行进度,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四、开展项目绩效考评,并及时上报年度项目总结情况和考评情况。
省财政厅农业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周静(0731-85165132),张宇蕊(0731-85165171)
电子邮箱:省财政厅内网邮箱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