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1年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1年11月23日 09:12 【字体:

各相关县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农业综合开发支出预算的通知》(财发〔201120号)和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1年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湘水保〔201127号)精神,现将我省2011年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财政资金拨付给你们(分项指标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类项目资金列入20112130602项“土地治理”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二、各地应督促水利部门和项目乡镇落实好自筹资金,有配套任务的市(州)、县(市)财政部门应及时足额落实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确保按期足额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三、请严格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资金管理、规范报账程序,完善报账手续,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湖南省2011年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分配表.xls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1年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的通知

8485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