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拨付农业综合开发2012年续建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2年12月24日 10:26
【字体: 大 中 小】
新化县、芷江县、临湘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安排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支出预算的通知》(财发〔2011〕34号)和《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1年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湘水工管〔2011〕32号)精神,现拨付你县(市)农业综合开发2012年续建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分项金额详见附表)。
请严格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资金管理,规范报账程序,完善报账手续,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同时,督促水利部门和项目乡镇落实好自筹资金,确保项目任务顺利完成。
二○
湖南省2011年立项2012年续建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分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