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13年度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
相关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现安排你市(州、省直管县市)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2013年提前通知部分 万元(详见附件),用于第三、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3年任务建设,相应列2013年度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30316农林水事务-水利-小型农田水利”(支出经济科目“310其他资本性支出”),待201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提前下达2013年预算指标。2013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继续实行奖罚措施,考虑2012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绩效考评工作尚未开始,暂预留部分资金指标,按80%提前下达。
2、尽快启动第三、四批小农水重点县建设。请根据财政部、水利部关于重点县建设的有关要求及我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方案,尽快启动2013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计划组织实施,不得调整项目建设内容,确保工程质量。市县配套资金要落实到位,确保工程建设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3、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按照财政部、水利部印发的《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办法》、《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绩效考评暂行办法》和《湖南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办法》、《湖南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绩效考评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2013年提前通知部分资金分配表
二○一二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