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2年中央财政追加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3年05月27日 17:24 【字体:

相关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2012年,中央财政追加拨付我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包括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和农村河塘清淤两类项目。根据财政部农业司、水利部农水司《关于印发<2012年中央财政追加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立项指南>的通知》(财农便〔2012〕357号)精神,我省根据各地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按照规模化治理的要求,确定了10个农村河塘清淤项目县;采取竞争立项的方式,遴选确定了14个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县。现将2012年中央财政追加拨付我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下达至各项目县,请相应列2012年度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30316农林水事务-水利-小型农田水利”(支出经济科目“310其他资本性支出”)。

  请各项目县收到指标文件后,会同水利部门按照项目建设内容抓紧施工建设,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按财政部、水利部要求,于2013年3月底前全面完工程建设任务。同时,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12年中央财政追加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分配表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2年中央财政追加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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