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3年度第一批省级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
相关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省水利厅:
为促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作开展,现安排你市(州、省直管县市、单位)2013年度第一批省级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用于第三、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及专项工程建设。请列入2013年度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30316农林水事务-水利-小型农田水利”(支出经济科目“310其他资本性支出”)。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请根据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及专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及我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方案,落实到位县级配套资金,确保工程建设任务按计划按时保质完成。
2、请严格按照《湖南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办法》、《湖南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绩效考评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13年度第一批省级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分配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