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安监局关于下达2013年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街道)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
省安监局,各市州、有关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安监局:
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省财政年初预算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街道)考核情况的通报》(湘政办函〔2013〕142号,经审核,现将2013年度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街道)建设资金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共安排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街道)建设资金580万元,列2013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50605安全监管监察专项”,支出经济科目“310其他资本性支出”。
二、经省人民政府同意,该项资金主要用于奖励省政府表彰的本年度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街道,名单附后)执法车辆等支出。专项资金由省财政厅拨至省安监局,由省安监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统一采购执法车辆,统一标识,发放给受表彰的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街道)。
三、奖励的执法车辆由奖励单位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国有资产登记,按规定到所在地上牌,上牌费用由乡镇(街道)自行解决。
四、县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要督促省级示范乡镇(街道)加强执法车辆管理,确保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监管执法工作。
附件:2013年度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街道)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