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14年第六批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通知
有关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安监局: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遏制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省安监局、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4年度第二批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经研究,现将省财政预算安排的2014年第六批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项目)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排你市(州、县)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资金 万元,相应列2014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50605安全监管监察专项”,支出经济科目列“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市州县安全隐患排查项目必须在省安监局的统一安排下开展,资金不得超范围使用。
三、市州县、园区监控平台建设纳入全省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建设,在省安监局统一规划下实施,做到信息共享和兼容。
四、重大安全隐患治理项目要按照项目资金申请中的安全隐患治理方案实施。
五、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要求进行资金拨付,加强资金管理,严禁挤占挪用。
附件:2014年第六批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重大安全隐患排
查治理等项目)安排明细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