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14年第三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
有关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安监局,省直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为加强我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础设施和装备配备建设,进一步提高我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企〔2011〕16号)和省财政厅、省安监局《关于申报2014年度安全生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经研究,现将省财政预算安排的第三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排你市(州、县、单位)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万元,相应列2014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50606应急救援支出”,支出经济科目“310其他资本性支出”。
二、省属应急救援基地、市县矿山救护队的专项资金必须严格按照《装备配置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表》(附件2)进行装备配置。
三、市州、县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资金主要用于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挥信息调度系统、应急管理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移动应急指挥平台的建设。
四、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要求进行设备采购和资金拨付,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禁挤占、挪用。
五、省直各资金使用单位和市州、省直管县市应于2014年10月31日前将设备配置情况和设施建设情况报省财政厅(企业处)和省安监局(规划科技与财务处)。省财政厅、省安监局将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
六、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计划,落实资金,加快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础设施和装备配备,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
附件:1、湖南省2014年第三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分配表
2、装备配备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