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3年城乡医疗救助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3年12月31日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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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民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经研究,现安排你市(州、县)2013年城乡医疗救助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提前通知部分 万元,其中,城市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万元、农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万元。上述两项指标,收入请列入201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1100223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收入”。城市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支出请列入201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100505项“城市医疗救助”,农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支出请列入第2100507项“农村医疗救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请列入第303类“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待201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按照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