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预拨2012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央及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2年12月27日 16:09 【字体:

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付进度,根据《财政部关于安排2012年中央财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财社〔2011203号)精神,现安排你市(州、县、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2012年提前通知部分    万元(中央财政资金按2011年中央应拨付资金的89.49%比例预拨,省财政资金按2011年应拨付资金的70%比例预拨),其中中央财政    万元,省级财政    万元,该项指标收入请列入201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11002款“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中的第1100223项“医疗卫生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入第21005款“医疗保障”中的2100508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科目,待201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你市州、县市区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

 

附件:2012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央及省级财政预拨资金分配表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预拨2012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央及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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