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医疗卫生体系建设项目省级财政配套资金的通知
财政局、省卫生厅:
为加快推进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支持全省卫生事业发展,提高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经研究,现下达你市(州、省直管县市、单位)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医疗卫生体系建设项目省级财政配套资金 万元。其中:
一、县级医院建设 万元,省人民医院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及外科综合住院楼建设 万元。人民医院建设项目资金请列入2011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00201“综合医院”,中医院建设项目资金请列入2011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00202“中医(民族)医院”,经济科目请列入310“其他资本性支出”。具体项目单位见附件2。
二、精神病防治体系建设 万元,请列入2011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00208“其他专科医院”, 经济科目310“其他资本性支出”。具体项目单位见附件3。
三、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 万元,请列入2011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00302“乡镇卫生院”, 经济科目310“其他资本性支出”。具体项目单位见附件4。
四、县级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万元,请列入2011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00402“卫生监督机构”, 经济科目310“其他资本性支出”。具体项目单位见附件5。
五、省中医附二医院教学综合楼和制剂室建设 万元,请列入2011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00202“中医(民族)医院”,经济科目310“其他资本性支出”。省脑科医院精神卫生中心住院综合楼建设 万元,请列入2011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00208“其他专科医院”,经济科目310“其他资本性支出”。
本次安排的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偿还以前欠债和拖欠的工程款;禁止项目单位负债建设。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发展和改革、卫生部门加强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医疗卫生体系建设项目省级财政配套资金分配表
2、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县级医院建设等项目省级财政配套资金分配明细表
3、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精神病防治体系建设项目省级财政配套资金分配明细表
4、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省级财政配套资金分配明细表
5、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县级卫生监督体系建设项目省级财政配套资金分配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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