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12年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2年12月28日 16:26 【字体:

市(州、县)财政局、民政局:

经研究,按照你市(州、县)资金需求、工作成效、财政困难程度等因素,结合已预拨资金情况测算,现下达你市(州、县)2012年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万元(已扣除预拨资金),其中,城市医疗救助资金   万元(中央和省财政预算内补助资金 万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 万元);农村医疗救助资金 万元(中央和省财政预算内补助资金  万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  万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中,中央和省财政预算内安排的城市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列入2012年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第2100505城市医疗救助 农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列入第2100507农村医疗救助;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安排的城市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列入2012年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第2296007用于城市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农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列入第2296008用于农村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都列入第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各级财政和民政部门要结合地方财政投入统筹安排,做好资助城镇困难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贫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对医疗救助对象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给与资助等医疗救助工作,并按照《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城市医疗救助基金管理的意见》(湘财社〔200520号)和《湖南省农村医疗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湘财社〔200437号)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补助资金及救助基金管理,合理降低基金结余率,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12年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表 

 

 

                        二○一二年九月十四日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12年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

8480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