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预拨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央及省级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2年12月27日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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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财政部关于安排2012年中央财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财社〔2011〕202号)精神,现安排你市(州、省直管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2012年提前通知部分 万元(中央财政资金按2011年应拨付资金的90%比例预拨,省财政资金按2011年应拨付资金的70%比例预拨),其中中央财政 万元,省级财政 万元,该项指标收入请列入201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
请你市州、县市区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
附件: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央及省级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提前通知部分分配表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