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4年12月12日 08:35 【字体:

  财政局:

  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新农合制度,经商省卫计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各地上报的2014年参加新农合农民人数、已预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情况,现拨付你市(州、县)2014年新农合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 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 万元,省级财政补助 万元。此款收入列201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1100223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收入”,支出科目列第2100506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按照省财政厅、省卫计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要求,加强与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新农合基金管理各项工作。由于今年中央财政资金下达较晚,请各县市区做好查收工作,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同时,要高度重视重复参保和虚报参合人数问题,按照规定严肃查处,并切实采取措施,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中央财政追加扣减的补助资金按照“谁重复申报、虚报,谁补足”的原则,由所在的县市区级财政负责补足。

  附件:湖南省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总表不发市县)

  湖南省财政厅

  2014年11月28日

  附件:湖南省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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