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16年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资金支持工业强基工程的通知
湘财企指〔2016〕74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16年工业
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资金支持
工业强基工程的通知
有关市县财政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16年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工信厅联规〔2016〕83号)、2016年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方案公开招标中标情况和《财政部关于下达2016年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资金支持工业强基工程的通知》(财建〔2016〕355号),现将中央财政补助的2016年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资金下达给你们,用于中标工程承担单位工业强基实施方案实施补助资金,具体承担单位、实施方案名称及补助金额见附件,相应列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59904技术改造支出”,支出经济科目“30499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请接此通知后,尽快将资金拨付工程承担单位,并督促工程承担单位按照中央和省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请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追踪问效,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及绩效。
附件:2016年中央财政工业强基工程项目补助资金情况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6年7月21日
2016年中央财政工业强基工程项目补助资金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