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工业企业结构调整奖补清算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7年08月07日 15:46 【字体:

                                                       湘财企指〔201753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湖南华菱钢铁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工业企业结构调整

奖补清算资金的通知

 

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财政部关于拨付2016年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梯级奖补部分的通知》(财建〔201736号)以及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确认的我省2016年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完成情况和职工安置情况,经请示省政府同意,现将你单位2016年工业企业结构调整奖补剩余清算资金3727万元予以下达,相应列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19901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支出经济科目“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相关审计部门要求,你单位已于2017711日将湘财企指〔201681号文件预拨的3727万元退回国库(功能科目“2239901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经济科目“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你单位2016年工业企业结构调整奖补清算资金总额为19920万元。我厅已在湘财企指〔201740号文件中拨付了16193万元,此次下达资金为剩余的清算资金。

三、你单位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6253号)和《湖南省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湘财企〔201646号)使用专项奖补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并按规定做好预算公开工作。

四、你单位要切实履行对资金使用的监管责任,确保中央专项资金严格用于符合要求的人员安置工作,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化解产能相关工作。

五、省直有关单位应加强对中央专项奖补资金申请、审核、拨付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做好配合项目检查、验收及绩效评价等工作。对在组织项目申报、资金下达、验收考核等工作中,存在违反规定分配或使用专项资金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预算法》、《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保守国家秘密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湖南省财政厅

                             2017727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省发改委、省煤炭局、省安监局、省国资委、省人社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工业企业结构调整奖补清算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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