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15年中央补助地方广播电视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湘财教指[2014]219号
省直相关单位,相关市州、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5年中央补助地方广播电视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教〔2014〕264号)精神,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单位(市、州、县)2015年中央补助地方广播电视发展专项资金 万元(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列“2070499其他广播影视支出”,经济科目列“302商品和服务支出”),专项用于纳入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范围内的发射转播台(站)中转播中央第一套广播(中波、调频)和中央第一、第七套电视节目的发射系统、附属系统及相关监控设备的运行维护,具体项目及补助金额见附件。项目资金待2015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严格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湖南省财政厅
201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