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6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综合奖补资金(薄弱学校改造部分)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6年08月31日 16:36 【字体:

湘财预〔2016101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下达2016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1651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市州、省直管县市)2016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综合奖补资金(薄弱学校改造部分)      万元(见附件1)。该项资金收入列1100221 “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2普通教育下相关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我省全面改薄工作的整体部署,在统筹考虑各相关来源资金分配和各类别项目县工作进展的基础上,本次从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综合奖补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对二、三类项目县进行奖补,支持其统筹改善本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各有关市县财政、教育部门要以本地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建设需求、实施方案及项目规划为依据,按照实用、够用、安全、节俭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将此次下达的奖补资金尽快分解落实到项目,加快推进项目实施。

二、各项目县按要求填报《2016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综合奖补资金(薄弱学校改造部分)项目安排计划表》(详见附件2),经各市州汇总后,于20161014日之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省财政厅(教科文处)、省教育厅(基教处)备案,并同时报送电子版。未按要求报送的,将相应扣减绩效考核得分。

 

附件:12016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综合奖补资金

(薄弱学校改造部分)分配表(分发)

22016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综合奖补资金

(薄弱学校改造部分)项目安排计划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2016831



湘财预2016-0101.xls

关于下达2016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综合奖补资金(薄弱学校改造部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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