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项目)的通知
湘财教指〔2016〕121号
相关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6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16〕137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市(县)2016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 万元(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列“2070199其他文化支出”,经济科目列“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专项用于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的建设(详见附件)。
请严格按照《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5〕527号)要求,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件:2016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项目)安排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6年8月31日
湘财教指2016-12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