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综合奖补资金(薄弱学校改造部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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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年12月29日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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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预〔2016〕189号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
2017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综合
奖补资金(薄弱学校改造部分)的通知
: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16〕320号)精神,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市(州、省直管县市)2017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综合奖补资金(薄弱学校改造部分) 万元(详见附件1)。该项资金收入列1100221 “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2普通教育”下相关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我省“全面改薄”工作的整体部署,在统筹考虑各相关来源资金分配和各类别项目县工作进展的基础上,从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综合奖补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对三类县进行奖补,此次按2016年三类县安排额的50%预拨其2017年薄弱学校改造资金,待2017年薄弱学校改造中央和省级资金预算确定后,将对各市县可最终获得的资金额度进行重新核定,并按多退少补的原则相应调整年度预算。
二、各有关市县财政、教育部门要以本地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建设需求、实施方案及项目规划为依据,按照“实用、够用、安全、节俭”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将此次下达的奖补资金尽快分解落实到项目,加快推进项目实施。
三、请各项目县按要求填报《2017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综合奖补资金(薄弱学校改造部分)项目安排计划表》(详见附件2),经各市州汇总后,于2017年3月15日之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省财政厅(教科文处)、省教育厅(基教处)备案,并同时报送电子版。未按要求报送的,将相应扣减绩效考核得分。
附件:1、提前下达2017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综
合奖补资金(薄弱学校改造部分)分配表(分发)
2、2017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综合奖补资
金(薄弱学校改造部分)项目安排计划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2016年12月29日
湘财预2016-018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