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6年12月12日 17:23 【字体:

湘财教指〔2016204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

2017年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中央和

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的通知》(财教〔2016324号)、《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通知》(湘财教〔201275号)精神,现提前下达你单位(市、州、县)2017年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该项指标待2017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请列入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050201学前教育”,支出经济科目“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17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确定后,将对各单位(市、州、县)可获得的专项资金额度进行重新核定,并按多退少补的原则相应调整。

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湘财教〔201275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切实做好补助对象的认定工作,及时足额安排应由地方承担的补助资金,保证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落实到位。在确定具体补助对象时,要按照《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湘发〔20167号)精神,优先考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城乡低保家庭幼儿、孤残幼儿、烈士子女、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幼儿、少数民族特困家庭幼儿和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幼儿,并重点向农村幼儿园倾斜。

 

附件:提前下达2017年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资金分

配表(分发)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20161212

 



湘财教指2016-0204.xls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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