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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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年12月12日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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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教指〔2016〕205号
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教育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的通知》(财教〔2016〕324号)精神和省级预算安排,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市(州、省直管县市)2017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 万元,专项用于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具体见附件)。该项指标待2017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请列入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050201学前教育”,支出经济科目见附件。待2017年全面补助资金确定后,将对各单位(市、州、县)可获得的专项资金额度进行重新核定,并按多退少补的原则相应调整。
各地在安排资金时,要按照《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湘发〔2016〕7号)精神,重点向农村幼儿园、贫困地区幼儿园倾斜。
请各项目县市区财政局、教育局根据本地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按照以上要求认真遴选、合理确定支持项目,及时下达专项资金,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并填写《××市(州、县市区)2017年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公办幼儿园情况表》(附件2)、《××市(州、县市区)2017年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民办幼儿园情况表》(附件3),经市州财政局、教育局审核汇总后,于2017年2月28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备案。
附件:1、提前下达2017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和省级
专项资金分配表(分发)
2、××市(州、县市区)2017年扩大学前教育资
源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公办幼儿园情况表
3、××市(州、县市区)2017年扩大学前教育资
源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民办幼儿园情况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2016年12月12日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和
省级专项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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