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
湘潭市、双牌县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根据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我省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终止后再安排财政补助项目计划的批复》(湘农综〔2015〕13号)、《关于双牌县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第三批终止后再安排项目)计划的批复》(湘农综〔2015〕59号)和终止项目财政资金回收情况,现将2015年终止再立项项目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拨付给你市(县),具体金额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目资金列2015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603产业化经营”,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4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二、该项目资金实行财政报账制。各县市应严格按照《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县级报账实施办法》(湘财农综〔2011〕1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报账工作的通知》(湘农综〔2014〕58号)要求,对项目资金实施财政报账。
附件:湖南省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安排表(2015年终止后再立项项目)
湖南省财政厅
2015年12月25日
湖南省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安排表(2015年终止后再立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