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中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中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6年08月23日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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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农指〔2016〕104号
相关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根据中央和省关于农业“三项补贴”改革的有关精神,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农〔2016〕27号)要求,2016年我省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完善推进农业补贴改革试点。经研究,在湘财农指〔2016〕39号文件已下达你市(州、县)补贴资金的基础上,根据你县申请,现补发你县补贴资金 万元,本次下达的补贴资金全部用于拨付给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统一通过财政部门在农业发展银行开设的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下拨,国库不再调度资金。请相应列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经济科目“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补贴资金具体使用管理按照湘财农指〔2016〕39号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2016年中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中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发资金安排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6年8月15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省直管县市农业局。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发.xls